一、 合成所复试基本分数线
部门
专业
总分
单科
单科
(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合成所
生物学
279
38
57
生物与医药
273
38
57
二、 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23年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23年分数线
该分数线划定,只算总成绩,不计单科成绩
生物与医药
263
276
三、 复试具体要求
凡达到合成所单科分数线以及总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合成所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四、 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段:2023 年 3 月 22 日下午。
具体时间及复试流程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 资格审查
1、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3 月 20 日中午 12 点前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到 hcs.edu@siat.ac.cn,未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将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将另行单独通知。材料包括:
(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 1)
(2)《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扫描,放到一页)
(3)往届生需出具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生需出具《学生证》的扫描件,并在入学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本科成绩单的扫描件。成绩单原则上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非必需,自愿提供)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非必需,自愿提供)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应为电子扫描版,材料 1-8 按以上顺序编号合并为一个PDF 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所部+报考专业”。
2、通过复试拟录取的同学请在 4 月 10 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本通过顺丰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信息: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学苑大道 1068 号教育处贺老师收 0755-86392092),邮寄信封上请注明“2023 年硕士研究生材料+姓名”
(1)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或学生处出具,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附件2)
(2)体检报告原件。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三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实施。体检项目必须包括:一般常规检查、胸透、心电图、转氨酶检测。
六、 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1 |
144303177000044 |
李枫 |
2 |
144303177000084 |
郭苏城 |
3 |
144303177000147 |
*杨铖 |
4 |
144303177000175 |
徐丽萍 |
5 |
144303177000176 |
区文泽 |
6 |
144303177000177 |
何梓聪 |
7 |
144303177000186 |
高源 |
8 |
144303177000189 |
彭梦萱 |
9 |
144303177000205 |
欧巧儿 |
10 |
144303177000230 |
刘卓林 |
11 |
144303177000262 |
张珅 |
12 |
144303177000275 |
李玲 |
13 |
144303177000278 |
黄济舟 |
14 |
144303177000315 |
肖涵予 |
15 |
144303177000324 |
刘昱秀 |
注:标*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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